扬州宝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宝应县民生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招聘简章
扬州宝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宝县民生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宝应县本地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
2、遵守国家法津、法规,诚信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如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认可岗位特性,能够适应工作运转需要。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因工作表现不良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
序 号 | 部 门 | 岗 位 | 人 数 | 性 别 | 年 龄 | 学历专业 | 工资福利 | 备 注 |
1 | 民生融资担保 | 担保业务部 | 2 | 男 | 35周岁以下 | 会计、金融、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面议 | 有银行或类金融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宝粮担保 | 客户经理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 | 年综合工资 | 需有银行或类金融机构5年以上工作经验。(核心人才培养对象) |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起—7月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宝应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307办公室(泰山西路2号,县中医院东侧)
3、需提交资料(含复印件)及注意事项。
(1)报名登记表:江苏省宝应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byckjt.com/),网站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完整、清晰填写报名信息及电子证件照,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13327110@qq.com,邮件名:姓名+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常住人口还需提交县公安部门有效期内暂住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执业资格证等。
(3)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署名)。
(4)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四、招考程序
1、初试
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和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具体要求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笔试
(1)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知识》,答题时间为6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通知将在江苏省宝应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byckjt.com/),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身份、户籍、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招录单位统筹负责。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和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具体要求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相关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招录单位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6、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参照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2)拟聘人员需提交所在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信用记录、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3)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选。江苏省宝应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4)其他: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应聘程序者,视同放弃处理。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2个联系电话)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拟聘公示截止日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以及提交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需订立1年以上(含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用人单位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招录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简章由江苏省宝应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咨询
电话:0514-88869699 联系人:蔡女士
宝应城控集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