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新安河两侧智慧渔光互补示范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新安河两侧智慧渔光互补示范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聚之清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编号2024-BYGF-351,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中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内。
2.1.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渔光互补光伏系统,利用现有渔区占地面积1320亩,采用“并网发电”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建设容量70MWp,装机功率70000kW,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7MW/21MWh。电池组件选用550Wp单晶硅单面组件,组件共计127273块,逆变器选用11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共计637台。本光伏发电工程并入宝应县风电场、光伏电站布局总体规划中的7号升压站(已建成),电压等级为220kV/35kV,满足光伏电站总规划容量70MW电量的送出。
2.1.3招标控制价:27803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竣工日期2025年1月。
2.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施工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9月02日至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公司资料到扬州市汇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日期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本项目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聚之清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爱强
联系方式:0514-88205028
代理机构:扬州市汇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气象路77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3952548981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