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0 10:15:02   作者 :益民停车场    浏览量 :2476
益民停车场 发布日期:2021-10-20 1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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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扬州宝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益民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停车场建设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宝应县气象路77号(宝应县老气象站院内)。

2.1.2建设规模:道路面积为5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3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市政管网、景观绿化、监控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具体详见招标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具备公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下列类似工程之一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

B. 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C. 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截止2021年10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前到扬州宝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宜东路588号二楼东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资料前来登记: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③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④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⑥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益民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宝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工   

电话:15952746975 

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1020日—2021年1025

工程
招标
投标人
总承包
电话:0514-88869699 传真:0514-88601288
主办单位(版权所有):江苏省宝应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泰山西路2号
维护单位:扬州国联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
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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